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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培養出快樂、溫暖、人格健全的孩子?
2021-08-04 | 文章來源:網絡 | 分享到:
人在成年后的行為和心理,都是過去經歷中的一個表現、一種折射,與幼時的家庭養育方式密切相關,“眼里有什么心里就有什么”。
0-3歲 情感撫養
3歲前的孩子需要依戀,家長應該及時地滿足其生理需要。0-3歲是孩子與家人一對一依戀關系的建立時期,這種依戀不斷積累直至12歲。依戀是情感的起源,當幼兒與某人形成依戀關系后,與依戀對象在一起時他會感到愉悅;難過時,只有依戀對象的出現,幼兒才會感到安慰。依戀得到滿足時會非常快樂和放松,當人處于放松狀態時,看外界的事物就會非常快樂。
3歲-12歲 性格撫養
3-12歲的孩子需要規矩,家長應該堅定地對其說“不”。愛是一種營養,但不是全部,孩子從3歲開始,逐漸具有了理解和表達的能力,是給孩子“立規矩”的關鍵時期。告訴孩子哭鬧沒有用,不要罵孩子,不要打孩子,不要跟哭鬧中的孩子講道理,不要離開孩子。有計劃的給孩子買玩具,延遲滿足會讓孩子學會等待和忍耐。
12-18歲 人格撫養
青春期的孩子需要選擇權,家長應該耐心地將其當作朋友,面對中學生,家長首先要轉變教育觀念,幫助孩子成長,尊重孩子的選擇權。比如,孩子進入初二后,家長就可以與孩子討論未來的職業方向,至少提供給孩子五種未來職業選擇,在選擇的過程中進行引導,而不是粗暴式的“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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